1 |
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《外商投資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》(原件1份) |
2 |
經辦人身份證明(復印件1份,核對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復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致”) |
3 |
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(原件1份) |
4 |
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(原件1份)(經營期限屆滿、法院裁定解散、破產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、吊銷營業執照、吊銷設立許可或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免提交) |
5 |
決定公司注銷的文件(原件1份) |
6 |
外商投資的公司清算組成立的文件(原件1份) |
7 |
經確認的清算報告(原件1份)(說明1) |
8 |
刊登于報紙的一次清算公告(原件1份) |
9 |
分支(辦事)機構登記機關出具的該機構已注銷的證明(原件各1份) |
10 |
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正本(原件)和全部副本(原件) |